標準樣品和標準物質都屬于實物類標準,在日常工作中,實驗室的小伙伴們很容易混淆,本文試從多方面說明二者的異同。
1、標準樣品
ISO指南30-1991表明:標準樣品是具有足夠均勻的一種或多種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工程技術的或感官的等性能特征,經過技術鑒定,并附有說明有關性能數據證書的一批樣品。
標準樣品可以是純的或混合的氣體、液體或固體,也可以是一批制品或圖像。有效期內的標準樣品必須具有良好的均勻性與穩定性。
標準樣品主要用來評定標準分析檢測方法,包括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某個專業技術領域中的分析檢測方法的有效性,即檢測分析結果的溯源性和離散性。
標準樣品還被用來校準檢測分析儀器,以確保該檢測分析儀器示值的有效性,給材料賦值,以確保該量值的有效性。標準樣品通常也被用來評定實驗室的技術能力、考核操作人員技術水平、開發制定新的標準檢測分析方法等。
2、標準物質
標準物質是已確定其一種或幾種特性,用于校準測量器具,評價測量方法或確定材料特性量值的物質。
有證標準物質是指附有證書的標準物質,其一種或多種特性值由溯源性程序確定,使之可溯源到準確復現的用于表示該特性值的測量單位,而且每個標準值都附有給定置信水平的不確定度。
我國的標準物質分為一級和二級,均符合有證標準物質的定義。
一級標準物質(Primary Reference Material)是指采用絕對測量方法或其他準確、可靠的方法測量標準物質的特性量值,測量準確度達到國內較高并附有證書的標準物質,該標準物質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批準、頒布并授權生產。
二級標準物質(Secondary Reference Material)是指采用準確、可靠的方法或直接與一級標準物質相比較的方法測量標準物質的特性量值,測量準確度滿足現場測量的需要并附有證書的標準物質,該標準物質經國務院有關業務部門批準并授權生產。
3、標準樣品和標準物質的主要異同點
標準樣品和標準物質的定義僅存在于我國,國外是沒有區分的。國際上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英文名稱均為"Reference Material"。在我國,不同領域有不同的稱呼,標準化工作者將其稱為“標準樣品”,簡稱“標樣”。計量工作者將其稱為“標準物質”,簡稱“標物”。
對具有準確特性量值的標準樣品/標準物質來說,其研制程序是相同的,對內在質量要求也是一樣的;對使用者而言其作用也是相同的,均是作為一種標準,所不同的是管理的程序不同,分別隸屬于不同的管理機構進行分級、分類管理。
與標準樣品相比,除了校準儀器、給材料賦值的作用相同之外,標準物質的其他作用是不同的。標準樣品主要用于評價測量方法,而標準物質主要是在SI(國際單位制通用的縮寫符號)框架系統中作為量值溯源的溯源鏈,確保溯源鏈連續,是SI框架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
從理論方面分析,標準樣品是為了滿足各個專業技術領域的需要而主動研(復)制的,而標準物質則是為了建立特定的測量單位的溯源體系而研制的。
標準物質的申報、審核等工作由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負責,標準樣品的申報、研制等工作由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