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物質是標準的一種形式。它的作用是:鑒定和標定儀器的準確度、確定原材料和產品的質量、評價檢測方法的水平、和外單位比較檢測數據的準確度(比對試驗)等用處。
標準物質具有一種或多種足夠均勻和很好地確定了的特性值,用以校準設備、評價測量方法或給材料賦值的材料或物質。我國將標準物質分為一級和二級,它們都符合“有證標準物質”的定義。有證標準物質附有證書的標準物質,其一種或多種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確定,使之可溯源到準確復現的用于表示該特性值的計量單位,而且每個標準值都附有給定置信水平的不確定度
一份合格的標準物質應具有的基本特性:
1、標準物質的材質應是均勻的,這是基本的特性之一。它可以是純的,也可以是混合物,可以是氣體、液體、固體。
2、標準物質具有復現、保存和傳遞量值的基本作用。標準物質在有效期內,性能應是穩定的,它的特性量值應保持不變。
3、標準物質必須具有量值的準確性,量值準確是它的又一基本特征。
4、標準物質必須有證書。它是介紹標準物質的技術文件,是向用戶提供的質量保證書,是使用標準物質進行量值傳遞或量值追溯的憑據。在證書中應提供如下基本信息:標準物質名稱及標準編號;生產單位名稱、地址;包裝形式;制備方法;特性量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值的不確定度;均勻性及穩定性說明;儲存方法;使用中注意事項及必要的參考文獻等。特別要注意的是在標準物質證書和標簽上應均有特殊標記。
5、標準物質必須有足夠的產量和儲備,能成批生產,用完后可按規定的精度重新制備,以滿足測量工作的需要。
6、標準物質的生產單位必須是由國家主管單位授權。